2010年12月3日 星期五

Group G: 黃旭光和謝秀玲

一弱視一肢障 夫妻做公益無礙
【聯合報╱記者徐養齡/新埔報導】 2010.12.03 02:30 am

竹縣新埔鎮民黃旭光、謝秀玲一家,獲第10屆身心障礙人士模範家庭。

記者徐養齡/攝影

新竹縣新埔鎮黃旭光、謝秀玲夫妻,雖然分別是重度視障和肢體殘障,仍積極投入志工10餘年,今天獲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協會頒發「第10屆身心障礙人士模範家庭」。

先天視力僅0.02的黃旭光,目前是新竹縣警局新埔分局工友,44年來活在矇矓世界裡,閱讀時即使戴著放大眼鏡,還得將雙眼貼到字上,行走時看路也格外吃力,連搭公車都常下錯站,視力不佳不僅影響生活,求學、求職過程更遭遇無數挫折和打擊。

黃旭光說,身為身障人士所以更能體會殘障朋友的痛苦和不便,高職畢業後,即加入新竹市至愛服務協會擔任志工,服務其他殘障人士,幫助他們克服心理障礙、走進人群,服務至今已有28年。

黃旭光妻子謝秀玲服務於中華電信,先天腳踝萎縮行走不便,夫妻倆互相扶持,謝秀玲的眼睛和黃旭光的雙腳,彌補了彼此缺陷,結婚13年以來跟隨丈夫加入志工行列,一起為殘障人士服務。

幸好,2人就讀小2女兒生來健康活潑且聰明有禮貌;談起因視力不佳,女兒從小得仰賴妻子騎殘障摩托車接送,黃旭光充滿遺憾,「我最想做的事就是牽著女兒的手,送她上學,因為女兒是我生命中最大的財富」。
「我們夫妻倆決定要擔任終生義工」,黃旭光和謝秀玲堅定的表示,女兒的誕生加深了他們服務殘障人士的信念,希望每位殘障朋友都能像他們一樣為生命找到希望。
【2010/12/03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Group B: 蔡東楓

【聯合報╱記者白錫鏗/台中報導】 2010.12.03 11:59 am

自稱是第一個開創台灣靈異節目的命理師蔡東楓,在網路成立命理五術研究中心,強調專門為人處理嬰靈、解陰煞等,向被害女子謊稱遭人下死符、已中毒,涉嫌向被害人詐財400餘萬,並以陰陽合體「解毒」為由性侵害,檢察官昨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,蔡妻周倩如被限制住居。




蔡東楓(46歲)曾在多家電視台主持靈異節目,與多名藝人合作過。檢警查出,蔡嫌光是諮詢即收費1000元,引渡嬰靈收費8000元、作法收費3萬至6萬元。

檢警說,未婚的被害女子因身體健康不好,上網見到蔡東楓架設的命理網站後,去年4、5月間,由媽媽陪同前往相命,蔡嫌向被害人佯稱遭人下死符,並稱她的陽氣微弱,身體已中毒,如未經他解符、或陰陽合體解毒,被害人恐將暴斃死亡。

被害人從去年5月起,至今年11月下旬,先後到台北縣汐止市蔡東楓的神壇近百次,平均每個月4、5次,由蔡嫌為被害女子作法、解符、蓄魂儀式,甚至還有數次性侵「陰陽合體」解毒,還付了400餘萬元。

數月前,蔡嫌向被害女子佯稱要一次給付更多的款項,否則會在年底前暴斃,嚇得被害人終日不安,身體健康一天比一天差,雖懷疑遭騙財騙色,決定揪出騙財騙色的大神棍。

檢察官昨指揮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及婦幼隊員警,前往台北縣汐止市蔡嫌營業的神壇、台北市內湖區蔡嫌住處搜索,查扣上千名客戶名冊、符咒、法印等物。

檢察官傳訊蔡東楓、周倩如夫婦到案,蔡嫌否認一切犯行;至於周倩如僅是負責接聽電話、安排蔡嫌行程,裁定限制住居。

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

Group B: 姜智耀

運將逼停公車 揪著學生嗆單挑 2010-11-30 中國時報 【胡欣男/桃園報導】


 姜智耀(卅四歲)(胡欣男翻攝)

 恐怖運將!計程車司機姜智耀疑有暴力傾向,今年三月他開車差點撞到路邊黎姓學生,姜以為被瞪,停車衝上前找準備搭公車的黎生理論,黎生趕緊搭公車離去;姜又駕車從中壢追到平鎮,兩度逼公車停下、並衝上公車叫囂,檢方昨依強制、恐嚇等罪提起公訴。

 誇張的是,檢方並查出他九十七年時,也曾因行車糾紛,逼車緊追李姓駕駛人,導致李男失控撞死路人,過失致死罪昨天也一併起訴。

 九十一年間,姜智耀(卅四歲)曾與兩名少女發生性關係,被依妨害性自主罪關了一年二個月,直到九十五年才執行完畢。他出獄後沒換新執照,違規載客長達四年,直到逼車恐嚇學生案後,才賣掉計程車不再營業。

 今年三月廿日晚間,姜開計程車在中壢火車站附近攬客,於公車總站附近因學生補習下課人潮擠至慢車道,險些撞上當時讀高二的黎姓學生,對方注視他一眼,他竟心生不滿,停車攔住正要搭公車返家的黎生爭論。他三次用手推打黎姓學生,讓他背部撞上一旁歇業的店家鐵門,並恐嚇說:「你不爽喔,瞪什麼瞪,要不然單挑!」黎生恐懼不敢還手,隨即與同學一起跳上公車離去;姜竟還撂話說:「你回得到家,我隨便你。」

 公車稍後行經火車站圓環時,姜智耀開計程車緊靠、逼使公車停下,他拍打車門要司機開門,隨後衝上車大喊:「那個穿紅衣服的,給我下車」,黎生蜷曲身體躲在後座椅子,姜找不到人才下車。

 更扯的是,姜還不罷休,一路尾隨公車,直到公車行駛約六公里,抵達平鎮市中豐路南勢段時,他趁公車等紅綠燈,囂張的將計程車橫檔在前方,再度拍車門上車「尋仇」。這次他逮到黎生,抓著他衣服叫囂:「你再不下車,我就跟到你家!」黎姓學生抓著座椅鐵條,死都不肯下車,加上其他乘客勸阻,他才悻悻然說「會怕就好」下車離開。

 公車司機被姜智耀的狂態嚇著,要學生保險起見,返家後向警方報案,以免又被他纏上。

 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姜智耀崇尚暴力,目無法紀,動輒暴力危害他人,嚴重危害社會秩序,請求從重量刑,以強制、恐嚇等罪提起公訴。